慢性腎臟病未洗腎腎友福利議題
宋宛怡社工師
臺大醫院社會工作室
診斷慢性腎臟病,即表示我們的生活開始學習要與它共存,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健康的定義:「健康是生理、心理和社會適應全部良好的狀態,而不僅僅是沒有生病或身體虛弱。」不僅僅是在醫療上與醫療團隊合作,以藥物、飲食等方法改善我們的症狀,接受疾病的心理調適,也需要在我們平日的生活、家庭、工作、社交等社會系統中調整適應有疾病共存的狀態。蠻多的病友會有些迷思,一定要等到腎臟無法工作,開始洗腎才能開立身障證明享有社會福利,以至於在病友不論在生活、工作或經濟上需要協助的時候,卻因為認知的誤以為還沒有開始洗腎而沒有提出需求,在社會層面的調適很辛苦。以下向大家介紹慢性腎臟病相關的政府福利資源,減輕大家在生活、照護、工作、經濟調適上的壓力。
有關慢性腎臟病的政府的福利資源可以分為社會保險、社會救助、身心障礙福利及長期照顧等四個類別:
社會保險
依據我們的職業類別,我們有投保不同的社會保險,在我們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有不同的程度的失能給付可以申請。
一、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在非職災類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有兩種給付可以申請
(一)普通傷病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給付標準為按住院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50%)給付,從住院的第4天起可以請領,(例如住院10天,可以申請給付7天每日投保薪資的50%),最多給付6個月,若住院前已投保勞保滿一年,可再給付6個月。
(二)失能給付
1. 失能年金
勞保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診斷為永久失能,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給付標準為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計算,每滿1年,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55%(即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 )。金額不足新台幣4,000元者,按新台幣4,000元發給。如果是因為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導致失能者,另一次發給20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若有配偶或子女符合給付規定者,每一人加發依規定計算後金額25%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50%。
2. 失能一次金
因普通傷害或罹患普通疾病失能者,最高第1等級,給付日數1,200日,最低第15等級,給付日數30日。(若為98年前投保者,失能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亦可選擇請領失能一次金) 。若為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失能者,可增給50%,給付日數調整為最高為1,800日,最低為45日。
腎臟類別
失能項目 |
失能狀態 |
失能等級 |
7-28 |
二側腎臟無機能且須終身定期透析治療者。 |
7 |
7-29 |
腎臟移植者 |
9 |
7-30 |
一側腎臟切除或萎縮完全喪失功能者。 |
9 |
二、農民保險-身心障礙給付
農保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因傷害或疾病或遭受職業傷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並經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得申請身心障礙給付。給付標準分為15個等級。
腎臟類別
失能項目 |
失能狀態 |
失能等級 |
7-28 |
二側腎臟無機能且須終身定期透析治療者。 |
7 慢性腎衰竭需長期透析治療之病人,應於初次接受透析治療(洗腎)之日審核身心障礙等級。 |
7-29 |
腎臟移植者 |
9 |
7-30 |
一側腎臟切除或萎縮完全喪失功能者。 |
9 |
三、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
疾病或傷害經6個月治療或觀察期限,仍無法改善時可以申請失能給付,失能程度從部分失能、半失能、全失能不等及是否因公傷害而有不同的給付標準。
腎臟類別
失 能 種 類 |
編號 |
失能標準 |
附註 |
給付標準(月數) |
|
因執行公務或服兵役 |
因意外傷害或疾病 |
||||
半 失 能 |
4-13 |
慢性腎臟病或腎臟泌尿道手術,導致末期腎臟病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肌酸酐廓清試驗每分鐘在五公撮以下,經治療四個月並連續檢查無進步。 (二)須長期接受透析治療(洗腎)。 |
1.肌酸酐廓清試驗採現行腎功能衰竭之指標,並以需洗腎者之標準為準。 2.本項洗腎者永久失能日期採用開始透析之日期為準。 3.一側腎臟無功能或切除,若另一側腎功能檢查未達腎功能異常情形,不在給付範圍。 |
18 |
15 |
部 分 失 能 |
4-14 |
一側腎臟無功能或切除,且另一側腎臟因病變,併有下列腎 功能異常情形者: (一)血中肌酸酐值大於 2.0mg/dl 且肌酸酐廓清 率小於40ml/min。 (二)經三個月後腎功能再追蹤檢查一次仍達上述標準。 |
8 |
6 |
四、軍人保險-失能給付
軍保被保險人罹患疾病經治療3個月以上,經專科醫師評估認定失能者。失能給付失能程度一等、二等、三等、重度機能障礙、輕度機能障 礙有不同的給付基數,從6個基數到40個基數不等。
腎臟類別
身心障礙等級 |
失能狀態 |
一等 |
一、慢性腎臟疾病合併尿毒症,經檢查連續三次肌酸酐廓清試驗每分鐘在十五公撮以下,合併有高血壓或貧血,經治療一個月以上無進步者。 二、永久性尿路改道者。 三、接受腎臟移植手術者。 |
二等 |
一、一側腎全切除者。 二、慢性腎臟病合併腎功能衰竭經檢查連續三次肌酸酐廓慢性腎臟炎合併腎功能減退,有輕度氮血質症者(血清肌酸酐每百 毫升血液含二毫克以上且血尿素氮每百毫升血液含二十毫克以上)。 |
三等 |
一側腎臟切除或萎縮完全喪失功能者。 |
重度機能障礙 |
一、一側腎臟部分切除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慢性絲球體腎炎,經治療六個月以上,肌酸酐異常且肌酸酐廓清 試驗每分鐘小於六十公撮者。 |
備考 |
尿毒症具有貧血或高血壓、腎功能衰竭(血尿素氮每百公撮血液內 在一百毫克以上,肌酸酐在十毫克以上),及有血清電解質及酸鹼 不平衡現象。 |
五、國民年金
1.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指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前」已經發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領有重度以上的身心障礙證明,而且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評估「無工作能力」的人可以領的給付。
2.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指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而且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評估「無工作能力」的人可以領的給付。
3.給付金額(擇優)
- 身障保障年金5437元 (105年前)
- 身障年金:19761*投保年資*1.3%
身心障礙鑑定與身障福利
一、身心障礙鑑定
民眾經專科醫師評估符合身障鑑定標準者,可申請身心障礙證明。慢性腎臟病符合第六類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的腎臟功能項目即可作身心障礙鑑定,病友可持身分證、印章、三張大頭照至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或備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列印身心障礙檢定表,並持鑑定表掛專科醫師門診請醫師做鑑定。
腎臟功能
編碼 |
失能狀態 |
B610 |
腎臟功能 Renal functions ※腎臟移植後應重新鑑定 |
B610.0:未達下列基準。 B610.1: 慢性腎臟疾病或泌尿系統疾病,併發腎機能減退,肌酸酐廓清試驗(eGFR) 每分鐘在31至60公撮之間,日常生活需要醫藥或人照顧,經治療三個月無進步者。 B610.2: 腎臟機能或泌尿系統疾病遺存極度障礙,日常生活需要醫藥或人照顧,而有慢性腎臟疾病或泌尿系統疾病併發腎機能衰竭且肌酸酐廓清試驗 (eGFR)每分鐘在16至30公撮之間,經治療三個月無進步者。 B610.3: 慢性腎臟疾病或泌尿系統疾病併發腎機能衰竭,日常生活需要醫藥或人周密照顧,且肌酸酐廓清試驗(eGFR)每分鐘在15 公撮以下,且合併有高血壓或貧血,經治療三個月無進步者。 B610.4: 慢性腎臟疾病或泌尿系統疾病併發尿毒症,需長期透析治療,生活無法自理,經常需要醫藥或家人周密照顧者。 |
二、身心障礙福利
在完成身心障礙鑑定後,約1-2個月的工作天會收到核發公文,病友可以持公文至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身心障礙證明,可以開始使用身心障礙相關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從就學、就業、就養、就醫等生活不同層面的需求有不同的福利措施,病友若有其他生活相關的身障福利需求,可撥打各縣市市民專線、至戶籍地公所、各縣市社會局(處)諮詢或上各縣市社會局(處)網站諮詢。
三、身心障礙資源中心
有些縣市亦有設立身心障礙資源(服務)中心,初領身障證明的人,會直接由公所轉介至轄區的身心障礙資源(服務)中心,身障中心的服務依台北市為例,各身障服務中心的服務內容涵蓋:
1.個案管理服務:依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結果訂定個別化服務計畫,提供個案及其家庭個別化專業服務。
2.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協助身障者在轉換不同生涯階段時,聯結所需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等不同的資源。
3.心理及社會參與能力重建服務:辦理專題講座、成長性或互助團體、才藝課程、體驗性活動、健康體適能活動或專業心理諮商輔導等。
4.照顧者支持性服務:照顧者喘息服務,照顧者訓練及研習活動等
5.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服務內容包含生活自立支持服務、人際關係及社交技巧訓練、休閒生活服務、健康促進服務、社區適應服務及其他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
社會救助
生病後我們除了多了醫療照護費用支出,也有可能因為生病影響自己和家人穩定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使家中本來可以維持的經濟收支失衡,而有經濟壓力負擔,政府也有訂定社會救助法規,減輕民眾經濟壓力負擔,以下介紹生活扶助及醫療補助相關規定。
一、生活扶助-核列中低收入戶 (以台北市為例)
1. 申請資格: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北市113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9,649元)。
(3)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4)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93萬元。
註:各縣市最低生活費、土地及房屋價值規定不同,請參閱各縣市社會局網站資訊。
2.中低收入戶補助資訊節錄 (圖片來源:我的E政府)
二、市民醫療補助 (以台北市為例)
申請資格:
1.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醫者。
2.最近6個月內醫療費用扣除20,000元及膳食費、雜費、掛號費、證書費等不補助項目,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80%。一般戶最高70%。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總額,以30萬元為限。(低收入戶不限)
3.所稱不補助項目包括:義肢、義眼、義齒、配鏡、鑲牙、整容、病人運輸、指定醫師、特別護士、指定藥品材料費、掛號費、疾病預防、及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之手術、節育結紮、住院其間之看護費、指定病房費及其他與醫療無直接相關之項目。
4.若為必要使用之自費項目,須請醫師開立自費項目說明及診斷書,敘明疾病及無法使用健保項目之原因。
5.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註:各縣市一般市民醫療補助上限不同,請參閱各縣市社會局網站資訊。
長照2.0服務
長期照顧服務是指針對預期或已達六個月以上無法生活自理的民眾,由長照服務人員及單位,提供各種照顧及專業服務,經評估符合資格者,政府提供長照服務資源與補助,減輕被照顧者本人或是家屬的經濟及心理壓力。
一、長照2.0服務對象
日常生活需要協助之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依據是否列冊福利身分,部分負擔有不同的收費標準
身分別 |
資格認定 |
部分負擔 |
長照低收 |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第一款中低老人生活津貼者 |
免部分負擔 |
長照中低收 |
符合第二款中低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收活補助者 |
5%-10% |
一般戶 |
非屬以上身分別者 |
16%-30% |
二、服務項目
1. 照顧及專業服務
居家照顧包括代購、陪伴、沐浴、陪同就醫等12項服務,專業服務包括營養照護、復能照護及居家無障礙空間規劃等三項,以及日間中心照護(全日或半日)。依失能程度2~8級補助約10020元~36180元/月。
2. 交通接送服務
提供就醫、復建、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服務,補助額度依地區從1680元~2400元/月不等。
3.喘息服務
提供照顧者喘息服務,分為居家喘息、機構喘息、社區喘息三種。失能程度2~6級給付32340元/年,7~8級48510元/年。
4.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每3年有4萬元的額度,輔具需經長照中心評估核定後購買才能補助,醫療輔具如製氧機、抽痰機等不補助。
- 居家無障礙設施需經過長照中心派員到宅評估並配合特約廠商施工方可請領補助。
- 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身障福利亦有輔具補助福利,擇優補助。
以上為慢性腎臟病病友相關福利介紹,另外病友也可檢視自己所買的商業醫療保險就醫相關給付,民間也有私部門的各項福利資源可以協助,如各慈善基金會,身心障礙相關的福利機構等,鼓勵病友,當您有需要協助的時候,就醫時可以至各醫院的社會工作(服務)室向專業的社會工作師尋求協助及媒合轉介需要的福利資源。